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从合法伤害权的角度审视行政处罚法的实施/刘通(6)

  (四)改善行政处罚相关考核制度

  在我国目前在我国的行政执法的相关考核中,存在着相当多不合理的地方。其中最受诟病的莫过于很多地方行政执法机关将行政执法考核与部门创收相联系在一起,比如许多地方的交通警察为了完成任务而多开罚单,这种情况使得合法伤害权往往为行政执法机关所滥用。行政处罚考核制度应当确保行政处罚法能够得到严格的实施,使行政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行政处罚的相关考核内容应当从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以及合理性的角度进行考核,确保合法伤害权不至于被滥用更不至于成为权力寻租的对象。对于滥用合法伤害权甚至违反违法行为应纳入《公务员法》甚至《刑法》的相关条文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惩处。

  
参考文献

1. 吴思,《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2009年2月1日。

2. 张文恺,《“恶法非法”与“恶法亦法”》,人民法院报,2010年10月8日。

3. 殷建平,《自由裁量权行使若干问题初探》,审判研究,2012年第2期。

4. 李龙后,《民事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认识及其规范》,人民司法,2012年5月。

5. 张超,《民意对司法自由裁量权的规制》,法官之友,2010年3月。

总共6页     [1]   [2]   [3]   [4]   [5]   6  
上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