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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审判理论与司法适用问题研究综述/王礼仁(9)
所谓按揭房屋的物权性质,实际上是一种“拟制物权”或“不完整物权”,不能与完整的物权同日而语。对于按揭房屋的婚后投资,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为借贷,将其理解为“物权加入行为”更为合理。即婚后双方加入了婚前个人的购房行为,成为共同购房人。对此,根据婚前与婚后的不同投资比例分段计算,实行按份共有,是最简单、最合理的方案,也是最符合其特点的方案。而且与物权法与婚姻法不相矛盾。
十九、应当有条件地承认夫妻忠贞协议的效力
对于夫妻之间签订的旨在维护婚姻关系和婚姻道德的协议,只要系双方自愿,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法律可以调整,并具有执行可能的,应当承认其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精神赡养诉讼具有可能性和必要性
精神赡养,从其形式上划分,有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和不作为形式的精神赡养;从其内容上划分,有物化的精神赡养和情感的精神赡养;从其性质上划分,有法律层面的精神赡养和道德层面的精神赡养。物化层面的精神赡养和法律层面的精神赡养是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的。因而,精神赡养具有可诉性。而且,作为权利救济手段的诉讼,对于精神赡养来说,也是必要的。

附:作者研究亲属实体法主要著作目录
1.王礼仁.婚姻诉讼前沿理论与审判实务[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
2、王礼仁.民法总则在婚姻法中适用问题研究[A].见:夏吟兰龙,翼飞主编.家事法研究(2011年卷) [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097——116.
3、王礼仁 我国家庭暴力内涵的立法定位与构想 ——以家庭暴力类型化分析为视角,《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
4、王礼仁.登记程序瑕疵婚姻的性质与救济路径之选择[A].见:夏吟兰龙,翼飞主编.家事法研究(2012年卷) [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211——232.
5、是 进 步 还 是 倒 退 ?——评我国离婚标准中的例示主义立法模式,最高人民法院《法律适用》2005年12期
6、王春辉 王礼仁《离婚案件房屋纠纷适用物权法若干问题研》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 总第43集 2010年第3集
7、王礼仁:《“婚姻登记瑕疵”中的婚姻成立与不成立 》载于《人民司法》(应用)2010年第11期。
8、王礼仁《男女平等的法律并不是最好的法律——以女性从政和婚姻诉讼为视角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0年1期
9、王礼仁《离婚制度的立法修改与完善》,获民政部“全国婚姻家庭研究会暨新中国首部婚姻法颁布60周年纪念大会”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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