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刑事法院案件报道指南/林娜/译(11)
第九,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少年法院可以解除对司法报道的限制,如在一些案件中,儿童或青少年虽被定罪,但法院认为对案件加以报道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并符合司法公正要求的,可以解除限制。
4.对案件司法报道的酌定限制
司法必须以公众看得见的方式运行,这是基本原则。如果有人要求法院禁止媒体以任何形式正式或非正式报道案件情况,除非法院认为这的确属于法院的权力,否则不得准许。在确认法院拥有此项权力之后,法院应认真考虑是否符合准许的条件。除此之外,法院还应适当听取媒体方面的意见。总之,公平正义是法院首先考虑的因素。
4.1司法报道酌定限制的一般保障程序
在作出司法报道的酌定限制令前,法院应先确认法定限制确不适用于当前情况,否则,就无须作出酌定限制令。
在可能需要酌情限制的情况下,法院必须确认是否符合作出酌定限制令的法律要求,审慎适用限制令。在符合法律要求的情况下,法院还须平衡限制令与在司法公开和言论自由中的公共利益二者之间的关系,而后再作出决定。总之,法院应先予确认是否确有必要对司法报道予以限制,且最终的限制令内容以达到必要目标为限。
对司法报道的限制直接关系到媒体利益,因为它影响了媒体在事关公共利益的报道上的能力。由此,在作出司法报道限制令前,法院应当给予媒体就限制令发表意见的机会,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法院在紧急情况下作出限制令,来不及事先征询,那么也应当在限制令实施后尽快听取媒体意见。媒体的视角与诉讼各方是不同的,他们具备司法报道的专业知识,并且代表了更广大民众在司法公开中的利益诉求。考虑到实时报道的重要性和新闻的易腐性,法院应当及时给予媒体发表意见的机会。
不论媒体机构、记者还是编辑,一旦违反了司法报道限制令,都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司法报道限制令应当在第一时间以法庭书面决定的形式作出,且用语精准、表述清晰。限制令一旦作出,就应在法院公告栏或门口,或任何可以通知到地方媒体(或国家级媒体)的场所予以粘贴公示,以便引起媒体关注。对于媒体提出的关于查询限制令的请求,法院工作人员应予积极回应。
综上,司法报道酌定限制的一般保障程序包括以下要点:
第一,通常情况下,如果某一情况已有法定限制予以保护,那么就无须另予酌定限制。
第二,作出酌定限制令时,法院必须极尽注意义务,确保已满足对司法报道作出酌定限制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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