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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刑事法院案件报道指南/林娜/译(2)


目 次


0.导读:一般提示


1.司法公开原则


2.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2.1适用于所有刑事法院的不公开审理的案件类型


2.2王室法院


2.3内庭聆讯


2.4少年法院和治安法院


3.对案件司法报道的法定限制


3.1性侵案件的受害人


3.2审前听证阶段作出的裁决


3.3预审


3.4驳回起诉


3.5治安法院的认罪程序和其他类似程序


3.6检方针对判决的上诉


3.7未成年人案件


3.8特别措施和其他程序


3.9有伤风化的不雅材料


4.对案件司法报道的酌定限制


4.1司法报道酌定限制的一般保障程序


4.2对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保护


4.3对已成年证人的保护


4.4在法庭上保留姓名信息及其他事项


4.5公允、准确报道的延时发布


4.6撤销原判和再审案件:以司法公正为由限制信息公开


4.7减轻处罚的案件中负面评论的延时报道


4.8关于反社会行为诉讼的报道限制


5.关于庭审报道的其他事项


5.1法院日程安排


5.2对诉讼中各主体的指称


5.3未经授权的庭审录音


5.4陪审团评议


5.5禁止通过拼凑信息碎片识别特定诉讼主体身份


6.脚注(略)


7.参考资料(略)


0.导读:一般提示


0.1法官在发布司法报道限制令前,应当深刻理解“司法公开原则”的内涵。按照司法公开原则的要求,所有司法活动均应公开进行,具体包括:


0.1.1法庭审理活动公开;


0.1.2证据活动公开;


0.1.3非因维护司法公正之必要,法院不得禁止媒体对案件进行公允、准确的实时报道。


0.2除非普通法或成文法另有规定,法院亦受以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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