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刑事法院案件报道指南/林娜/译(2)
目 次
0.导读:一般提示
1.司法公开原则
2.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2.1适用于所有刑事法院的不公开审理的案件类型
2.2王室法院
2.3内庭聆讯
2.4少年法院和治安法院
3.对案件司法报道的法定限制
3.1性侵案件的受害人
3.2审前听证阶段作出的裁决
3.3预审
3.4驳回起诉
3.5治安法院的认罪程序和其他类似程序
3.6检方针对判决的上诉
3.7未成年人案件
3.8特别措施和其他程序
3.9有伤风化的不雅材料
4.对案件司法报道的酌定限制
4.1司法报道酌定限制的一般保障程序
4.2对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保护
4.3对已成年证人的保护
4.4在法庭上保留姓名信息及其他事项
4.5公允、准确报道的延时发布
4.6撤销原判和再审案件:以司法公正为由限制信息公开
4.7减轻处罚的案件中负面评论的延时报道
4.8关于反社会行为诉讼的报道限制
5.关于庭审报道的其他事项
5.1法院日程安排
5.2对诉讼中各主体的指称
5.3未经授权的庭审录音
5.4陪审团评议
5.5禁止通过拼凑信息碎片识别特定诉讼主体身份
6.脚注(略)
7.参考资料(略)
0.导读:一般提示
0.1法官在发布司法报道限制令前,应当深刻理解“司法公开原则”的内涵。按照司法公开原则的要求,所有司法活动均应公开进行,具体包括:
0.1.1法庭审理活动公开;
0.1.2证据活动公开;
0.1.3非因维护司法公正之必要,法院不得禁止媒体对案件进行公允、准确的实时报道。
0.2除非普通法或成文法另有规定,法院亦受以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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