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监视居住执行风险/赵兰振(2)
3、提升科技水平,保证侦查活动
在前文中提及需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保证讯问过程的合法进行,这主要用于讯问过程。而大多数时候被监视居住人是在正常生活休息,监视居住最长可以规定为6个月,在这6个月期间若都要进行24小时监控,投入的人力成本非常大。但不这样做,又很难解决被监视居住人的人身安全风险问题。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活动应投入更多的科技设备。例如,可要求被监视居住人佩戴体温、脉搏等生理指标测量器,若生理指标发生异常变化,监管人员会立即收到信号,继而采取对应措施。
总的来说,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对检察机关而言是一项新事物,在之后的实践过程中还会面对不少难题难点,必须不断总结经验,而不是畏难退缩。在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方面,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保证侦查活动顺利进行的同时要注重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
行唐县人民检察院赵兰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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