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浅谈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吴松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少年即未成年人,是一国之未来,民族之希望,关心、爱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

  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我们会发现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向低龄化方向发展。由于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影响等原因,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世纪70年代提前了2至3岁,未成年人实施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日益增多,被告人年龄虽不大,但其犯罪的主观恶性却非常之深,犯罪手段已相当成人化。另外随着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的发展,独立性需求的增长使其逐渐淡化对家庭的依赖,而未成年人由于自身依附性的存在,必然产生一种安全感的需要就转而在年龄相仿的人中寻求保护者和支持者,所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多为团伙犯罪,主要是盗窃、抢劫等案件,团伙内成员分工明确,共同实施某一犯罪。未成年人由于缺乏足够的体力、智力、胆量和经验,单独作案往往难以成功,而团伙共同行动,互相依存,互相壮胆,就减少作案阻力,使犯罪易于得逞。当前,有的未成年人犯罪团伙拥有严密的组织系统、作案纪律和反侦察能力,已经形成黑社会组织的雏形,这种团伙如果被不法人员掌握和控制或随着团伙骨干成员年龄的增长,将会演化为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有组织的专业化犯罪集团,对社会危害性具有倍乘效应。

  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发现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是具有非常强的综合性的,通常是生理因素、社会风气、家庭环境以及学校教育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社会现实及丑恶现象腐蚀着未成年人纯洁的心灵

  未成年人的生活离不开五彩缤纷和充满形形色色诱惑的大千世界,当今社会难免残留着旧社会的痕迹,在一些阴暗角落滋生蔓延着一些与改革开放、发展经济和精神文明建设不相称的丑恶现象,第一是社会上许多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上学的兴趣,产生厌学情绪、就业困难使一些未成年人整日无所事事,久而久之便走上邪道,第二是影视互联网传播不健康暴力淫秽等丑恶得东西;第三是社会改革中出现的贫富分化、一切向钱看等不正常观念的影响,第四是社会上偷盗、抢劫、斗殴、色情等犯罪案件的潜移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全面进步,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于是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坑蒙拐骗,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社会不良现象时有发生,对社会风气造成较大不良影响,而未成年人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受这种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未成年人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总共4页     1   [2]   [3]   [4]  
下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