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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拆迁公司退出拆迁/王卫洲(2)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废止)江苏省制定了《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其中第27条授权设区的市制定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的规范性文件,而江苏省各市据此制订了集体土地拆迁管理办法,这些集体土地拆迁管理办法不仅规定了可以聘请有资质的拆迁单位实施拆迁,而且超越《土地管理法》关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权征地这样的一个权力红线,将征地批复以拆迁公告、拆迁安置通知书之类的杂牌文件予以代替,所以某些地方可以随意的征地,而不需要上报。目前虽然《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已经废止,但是江苏的各个地方政府仍然在继续执行它的衍生品--《集体土地拆迁管理办法》等规定,甚至扬中市这个县级市在其废止之后还肆无忌惮的出台了《扬中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因此虽然新拆迁法规定禁止营利性单位实施拆迁,但是苏州政府仍然聘请拆迁公司拆迁,因为他们依据的是《苏州市集体土地拆迁管理暂行办法》,因为在苏州,正是杂乱的地方规定,导致国家法规难以实施,也正是因此拆迁公司如火如荼,据悉江苏省镇江市、苏州市等各市县房屋拆迁一直是让拆迁公司打冲锋,因为没有合法审批手续政府不好启动司法强拆,所以就聘请拆强公司来做工作,而拆迁公司除了几个经过培训的员工,大多来源于社会无业和闲散人员、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软磨硬泡、可恶之至,但是正是这样的手段其工作效率却远远高于政府人员出面动迁,他们能够做地方政府不方便做的事情,所以地方政府与拆迁公司捆绑在了一起。因为有政府的委托拆迁公司即使砸了玻璃、打了人、恐吓了群众,警方查处力度也不会太大,拆迁公司更加为所欲为,成为一种积聚大量社会人员、方式粗暴但受政府委托的奇怪组织,我认为这种组织与刑法所定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没有什么区别。
如江苏省扬中市,笔者多次听到群众称曾被某拆迁公司毒打、砸玻璃、围堵,部分人吓的连家都不敢回,一直不愿意相信这一事实,但2013年10月2日一起真实的事件让我感受到了其中的恐惧,10月2日下午,拆迁公司突然闯进蒋继明的家中,他们首先把蒋荣华房屋四面围住,然后进入家中逼迁,进入家中拆迁公司不肯离开,最后蒋继明出门黑社会不允许,第二天蒋继明上班黑社会一直跟到蒋的单位,无论是吃饭、上厕所......24小时贴身监控,蒋逃到邻居韦恩烈的家中,拆迁公司竟然围困韦恩烈房屋两个月之久,无论白天黑夜24小时有人把守,丝毫不亚于国际大片中黑社会,期间笔者冒险进入韦恩烈家中看望蒋继明,蒋憔悴不已、几近崩溃,两个月后12月4日,因为不停的告状,镇江公安局接蒋到派出所进行调查,才脱离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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