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怎样做好基层检察院信访工作/王永刚(3)
1、高度重视初信初访户上访问题的处理。初信初访历来是检察机关信访部门工作的重点。从实践看,所有初信初访者在实施信访行为后,都急切地盼望着自己反映的问题能尽快得到答复。这就要求信访接待人员不仅要在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而且在具体接待中态度要端正、要诚恳、要热情,对能解决的问题要表明态度,及时给予解决,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也要心平气和地讲明原因;讲清楚有关政策法规和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减轻他们思想上的焦虑负担。要全面落实首办责任制和首办责任人,提高初信初访者的满意率和息诉息罢访率,最大限度的减少重复访。
2、高度重视重复访和缠访户上访问题的处理。对于重复访案件要逐一进行登记,逐案落实包案领导,包案单位,工作措施。逐案分析,看他们信访的起因和要求的变化及期间上访老户的思想变化,全面具体分析其理由是否充分,要求是否合理,并剖析检察院对上访老户问题的处理过程,处理依据是什么,是否合法等等,针对性分析,摸清症结,对症下药,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对结案不息诉的案件,要深入分析原因,该纠正的错案要坚决纠正,该解决的问题必须限期解决:对实体有疑问的案件,要调整人员,调整思路,重新处理;对依法不足以提起再审或立案的瑕疵案,重点进行法外处理,达到以理服人,取得谅解;对刑事积案和民事执行案,重新调整思路,加大力度,迅速结案;对无理缠访闹访的,要及时固定证据,加强法制教育和稳控工作,协调公安机关等部门做好稳控处置工作,违法闹访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惩处;对在实体上已经得出公正的法律结论,在程序上已经走到尽头,当事人仍然缠访的,要严格按照结案标准做好涉检信访案件终结工作,同时与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信访部门以及上访人可能在案件终结后继续上访的部门做好工作衔接,防止发生不稳定问题;对多次处理又反复的疑难案件,原则上都要更多的换办案人员,重新组织力量进行核查;对合理不合法、合法难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协调有关部门,采取行政救济、社会援助、教育稳控等办法解决问题。我们要把解决信访老户的实际问题同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杜绝矛盾上推下卸或久拖不决,从而达到息诉停访。
3、高度重视集体访的处理。由于集体访具有涉及人数规模大,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处理难度比较大等特点,因此更要引起高度重视。我院在处理集体上访策略上一直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观不可激”的原则,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即耐心接待和正确引导相结合,领导负总责和责任分解相结合,及时介入和调查研究相结合,群众利益无小事和带着感情做工作相结合,努力缓解矛盾、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酿成事端。院领导一贯重视集体上访,如每周星期二上午由院领导轮流值班接待信访当事人,并和他们面对面的交换意见看法,耐心疏导,对合理的要求,要做好来访集体的工作,重点要做好组织者的工作,促使他们在群众中起好的影响,并通过他们做好随访者的思想工作。对随访者要向他们讲清法律,讲清政策,需要注意的是,我们不能为暂时缓解矛盾而做无原则的让步和迁就,更不能乱开口、胡开口。该批评的要敢于批评,该教育的要敢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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