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遗产处理制度的反思与重构/谭启平(16)
[13]参见1911年的《大清民律草案》第1470条、1462条,1926年的《民律草案》第1346条、第1361条,1930年的《民法》第1148条、第1154条、第1174。
[14]参见戴瑀如:《论全面法定限定继承之修法》,《月旦法学杂志》2009年第8期,第91页。
[15]参见史怀璧:《略论我国继承的几个基本问题》,法律出版社1957年版,第51页。
[16]参见1980年8月的《民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498条、 1981年4月的《 征求意见二稿》第423条1981年7日的《征求意见三稿》第452条、1982年5月的《征求意见四稿》第409条。
[17]参见张玉敏:《继承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第305-314页;刘春茂主编:《中国民法学·财产继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603页。
[18]参见注[17],刘春茂主编,第44页;郭明瑞、房绍坤:《继承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第32页。
[19]参见《德国民法典》(同注[6])第1922条、《瑞士民法典》(同注[7])第560条、《日本民法典》(王书江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896条、我国民国时期民法第1148条。
[20]参见1911年的《大清民律草案》第1470条、1926年的《民国民律草案》第1346条、1930年的《民法》第1148条。
[21]参见佟柔主编:《继承法学》,法律出版社1986年版,第47页;刘素萍主编:《继承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56页。
[22]参见注[17],刘春茂主编,第93-107页;注[18],郭明瑞等书,第11-15页。
[23]参见施惠玲、黄圣展、杨炽光:《从当然继承到有限责任继承的进程与挑战》,《台湾法学杂志》第132期(2009年),第16页。
[24]参见[意]P.彭梵得:《罗马法教科书》,黄风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54页。
[25]参见周枏:《罗马法原论》,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526-532页。
[26]参见李宜琛:《日耳曼法概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208-210页。
[27]参见《法国民法典》(同注[6])第274条、《德国民法典》(同注[6])第1942条、《瑞士民法典》(同注[7])第560《意大利民法典》(同注[6])第459条、《日本民法典》(同注[20])第896条、《澳门民法典》(同注[7])第1872条。


总共19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上一页     下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