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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体制改革如何汲取古人智慧/张建伟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建伟

日本经济界大佬北尾吉孝曾著有《从中国古籍获取不可思议的力量》一书,书中谓:“对照我自身的经验,我认为中国的古籍中蕴含有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以《论语》为例,在反复阅读《论语》的过程中,总会不断获得新的发现,这便是中国古籍的深邃所在,随着读者的知识和智慧不断地增长,那些隐含在短句中深奥的含义会‘渐出水面’。”他进一步指出:“可以毫不夸张地讲,只要开卷阅读,必然会找到发人深省的依据。”其实,不仅是古籍,古代制度里往往含有许多道理,它们都可以用智慧滋养我们,进行司法体制改革,足可以从中“获取不可思议的力量”,条件只在于我们的心灵能够与古人相通,我们有没有足够的智力去理解古人的智慧,并且有没有勇气去实现这个智慧带给我们的种种启发。


国家官员由中央统一节制的传统智慧

我国进行司法制度改革,有些人眼光常常向外——从外国相关制度获得启发。外国的相关制度当然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不过,在制度改革过程中,也不可忽略了我国古代的智慧。例如,我国古代官制颇见古人智慧,可以为我们当前的司法改革提供有益的启迪,被西方学者誉为“圆熟的官僚体制”。

初听起来,觉得“官僚体制”不像是夸赞,其实,这里的“官僚”是中性词,例如马克斯·韦伯笔下体现价值中立的“官僚”一词就是如此,并不带贬义。至于“圆熟”,很明显是一种赞赏,因为古代官制的成熟、老到且充满智慧,在中世纪各国可谓独树一帜。

我国古代官制建立在维护皇权的特定意图和长期的经验积累之上。传统中国乃一人一姓之天下,如何长治久安,古人动了不少脑筋,有些好的制度至今仍然值得继承。事实上,日本、韩国实行的某些司法制度就继承了我国古人的某些智慧。

古时候,对于国家官吏,中央加以统一控制。有学者特别指出,古代中国对官吏进行控制的“许多技术中的第一项是由皇帝亲自任命下至知县一级的大小官吏。这样使得官吏们都感觉到自己必须依靠皇帝的恩宠,自己有向皇上尽忠的义务。”皇帝亲自任命下至知县一级的官员,可以有效避免地方势力的生成,使一些地方官员培育自己的势力,使得中央权威得以维护。

这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当代司法官员究竟是要地方化还是由中央节制的制度选择。司法官员的地方化,日益呈现其弊端,司法体制改革的呼声之一,是摆脱司法机关的地方控制,实行中央节制,实现超越地方主义的目标。这种改革方案在古人的智慧中早就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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