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草案)》若干问题研究/朱锡新(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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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①] 杨立新:《侵权法论》(第四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年6月第4版,第580页。
[②] 王利明:《惩罚性赔偿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第115—116页。
[③] 王胜明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10年1月第1版,第241页。
[④] 王利明:《惩罚性赔偿研究》,《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4期,第115—116页。
[⑤] 杨立新:《侵权法论》(第四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年6月第四版,第580页。
[⑥] 关于民事主体享有环境权,具体法律规定可见《宪法》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法》第一条,《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物权法》第八十六条、第九十条。
[⑦] 金端林主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3月第1版,第197页。
[⑧] 杨立新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草案建议稿及说明》,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29页。王利明主编:《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及说明》,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11月第1版,第250页。
[⑨] 江伟:《民事诉讼法典专家修改建议稿及立法理由》,出版社法律,2008年5月版,第74页。
[⑩] 杨立新:《侵权法论》(第四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11年6月第4版,第572页。
[11] 同上。
[12] 望田:《松花江水污染事件的法律警示》,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生态环境与保护》2006年3月刊,转引自孟雁北、万欣:《环境侵权纠纷解决机制的经济法解读》,http://www.civillaw.com.cn/article/default.asp?id=46627,最后访问时间2010年10月6日。
[13] 诸江:《中国构建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立法设想——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环境责任模式的修改》,载http://www.riel.whu.edu.cn/article.asp?id=29987,最后访问时间2010年10月6日。
[14] 王泽鉴:《侵权行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12月第1版,第517页。
[15] 周道许、李树生、江洁、徐志峰、田林海:《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构想》,载http://www.cdrf.org.cn/data/view.php?aid=2291,最后访问时间2010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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