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证研究中的“经验”/陈柏峰(8)
[4]参见杜瑞乐:《西方对中国宗教的误解》,《二十一世纪》1995年第6期。
[5]参见陈柏峰:《农民地权诉求的表达结构》,《人文杂志》2009年第5期。
[6]毛泽东:《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3页。
[7]参见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洪汉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年版。
[8]毛泽东:《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25页。
[9]参见刘守英:《集体土地资本化与农村城市化——北京市郑各庄村调查》,《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6期。
[10]参见陈端洪:《排他性与他者化:中国农村“外嫁女”案件的财产权分析》,《北大法律评论》第5卷第2辑,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11]参见陈柏峰:《农民上访的分类治理研究》,《政治学研究》2012年第1期。
[12]参见吕德文:《媒介动员、钉子户与抗争政治》,《社会》2012年第3期。
[13]参见萧武:《警惕某些钉子户与媒体垄断正义》,《绿叶》2011年第1期。
[14]参见葛兰西:《葛兰西文选》,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574页。
[15]参见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童世骏译,北京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463页。
出处:《法学》201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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