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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媒体报道司法指南/张来霞/译(28)
第65条规定,针对(青少年)被告人实施的暴力犯罪,公诉人可建议法庭不以成人身份审理。这时,法庭必须禁止媒体公开报道被告人姓名,也不得提及任何可能暗示其身份的信息。
第132条规定,法庭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驱逐令,禁止公众旁听全部或部分庭审过程。
3.关于《引渡法》
第26条规定,法庭有权禁止媒体对引渡案件审理过程中提交的相关证据进行公开报道。
第27条规定,法庭根据实际情况实行驱逐令,禁止公众旁听全部或部分庭审过程。
(翻译者单位: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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