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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工作如何全面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付子堂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现阶段司法工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应当做到以强化法治信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以强化维权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今年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改为“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这释放出党中央强力推行“法治中国”建设和着力加强政法工作的明确信号。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并发表长篇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深刻阐述了事关政法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全面推进政法工作的重要指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现阶段司法工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应当着重做到以下“三个强化”。


一、以强化法治信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法治是良法之治,亦是正义之治。习近平总书记系统地指出,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核心价值的实现,依赖于司法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依赖于各级各类公务人员对法治原则和规则的遵守,依赖于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信仰的坚定信念。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强化法治信仰重在两方面:一是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各级司法机关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开展工作,立法、执法、司法的各环节均不可违背法治要求;二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法治自觉,确保司法工作质效,推动形成法治传统。司法工作的要义和价值即在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司法工作者要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切实感受到身边正义的存在。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中存在客观公平正义效果与主观公平正义认识之间的矛盾、司法供给和司法需求之间的矛盾。法治就是在化解这些矛盾进程中逐步实现的,司法机关及司法人员要将法治信仰具化到实质法治和形式法治的实践,满足当事人对于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对于司法过程和结果知情的需求,使参与司法、关心司法的人士分别都能感受相应的公平正义。司法工作者在法治信仰的指引下从事的法治实践,能够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法治信仰的形成,社会的公平正义也就在各方主体的积极行动中得到实现。


二、以强化队伍建设提高司法水平

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化,就是每个案件的公平正义。要实现这一目标,重中之重是加强司法机关的队伍建设工作,必须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努力提升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精良司法队伍。以人民法院为例,据报道,至2013年底我国法院法官人数约达到19.6万名,加上其他从事辅助和保障工作的法院人员,每个成员都是个案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影响力量,因此个人素质和整个司法队伍素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在顶层设计中,必须高度重视法官职业化进程、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激发司法主体的潜能、活力,发挥职业化法官的智识,使司法主体与司法制度相互促进,建成社会公平正义核心价值追求的中流砥柱。强化队伍建设,一方面要“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坚决清除司法腐败,让拥有生杀予夺、定分止争大权的司法人员不敢徇私;另一方面,要在司法系统实行高薪养廉,让肩扛天平、手持利剑的司法人员特别是法官队伍,要真正能够生活无忧、站稳脚跟,才能够挺直脊梁、铁面无私地严格执法、秉公司法。惟其如此,旨在促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战线,才能吸引、留住、培养一批专业的、忠诚的、廉洁的、有定力的、高层次的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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