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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身保险的作用和意义/郑楚新(13)
  而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长期护理保险,所谓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的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是健康保险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国外非常流行;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范围主要有医护人员看护、中级看护、照顾式看护和家中看护四个级别。
  
  
                   结  论
  
  综上,我国人身保险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从人类思想对保险认识的萌生,并逐渐形成一部行之有效的综合性的成文法,即《保险法》。而保险制度的最初产生则是海上保险制度的共同海损分摊制度,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与保险制度的不断演变慢慢地扩展到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制度,而人身保险在整个保险体系中到目前为止则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与作用,其意义也相当地深远,并对人类在规避风险上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从而为人类普遍接受并加以利用,人身保险以人的身体和寿命作为保障标的,有其特殊性与功用性,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是很难用货币来加以衡量的,因此,人身保险所起的作用不仅仅是保障更重要的是一种责任与价值。随着社会的发展与经济的对外开放,人身保险主要包括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身健康保险和人寿保险等,每一种保险的范围也相当的广泛与具体。
  总而言之,人身保险作为我国保险体制最重要的保险制度,其作用与意义在现代社会起到了非常大的影响,从而推动了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因此,应当大力发展与加大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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