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身保险的作用和意义/郑楚新(5)
所谓终身寿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保险,并且保险期限为终身的人寿保险。
、生存人寿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人寿保险。也就是当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满时由保险人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人寿保险。
、两全保险,亦称生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在保险期满时仍生存,由保险人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人寿保险。两全保险最主要的特点是其储蓄性非常强,且将定期死亡保险和生存保险两种保险合同结合起来。
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生存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保险,同时依据保险合同按约定分期支付生存保险金,并且分期支付生存保险金的间隔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人寿保险。
简易人寿保险
简易人寿保险,是指用简易的方法所经营的人寿保险;简易人寿保险是一种低保额、免体检、适用于一般低工资收入人群需要的人寿保险。
团体人寿保险
团体人寿保险是相对于个人人寿保险而言的,所谓团体人寿保险,是指用一张总的保险单对一个团体的所有成员及其生活依赖者提供人寿保险保障的保险。一般来讲,在团体人寿保险中,投保人是团体组织,被保险人是团体中的在职人员。
团体人寿保险的主要特征有:
第一,团体人寿保险的被承保的对象是团体,而非个人。
第二,团体人寿保险使用的是一张总的团体保险单。
第三,团体人寿保险成本低。
第四,团体人寿保险计划灵活。
第五,团体人寿保险采用经验费率的方法。
新型人寿保险
新型人寿保险包括有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险等。
、分红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投保人或者是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从本质上讲,分红保险属于传统保险业务。
分红保险的主要特征有:
第一,保单持有人享受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根据我国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应至少将分红保险业务当年度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其客户。
第二,由客户自行承担一定的投资风险。
第三,保险公司的定价的精算假设比较保守。
第四,保险给付、退保金中含有红利。
在分红保险中,投保人或保单持有人得到的分红保险保单红利的来源主要是来自于寿险公司的盈余,即死差益、利差益、费差益等。
、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有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寿险与投资相结合的新型寿险产品。也就是说,投资连结保险不但具有保障的功能同时还具有投资型的投资功能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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