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能否华丽转身?/孙斌(2)
现阶段笔者对劳务派遣公司建议:如果自身不具备从事承揽、外包业务能力,也不可能增加更多的劳务派遣业务,不如提前做准备与用工单位协商后,将劳务派遣业务整体交付其他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或者在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并在劳务派遣协议到期的同时提前解散公司终结劳务派遣业务。
笔者认为今后除从事专门业务较强的劳务派遣公司外,其他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员工数量在1000人以上、注册资金在300万以上才能适应劳务派遣越来越高的管理要求。不可否认的是今后劳务派遣80%业务将归口于大型劳务派遣公司,其他20%劳务派遣业务归口于中、小型劳务派遣公司。
作者: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 孙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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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泉谈劳务派遣
(一)用工单位要突破的劳务派遣三道关
(二)劳务派遣用工总量调整期限有多长?
(三)劳务派遣公司能否华丽转身?
(四)“辅助性”工作岗位如何正确认定?
(五)各级工会下一步应为劳务派遣做什么?
(六)劳务派遣公司今后的转型与应对
(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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