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
>>
法律论文资料库
>>全文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的审查认定/李超(3)
综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属于法定权利,对该权利的享有并不因审判程序的确认与否而受影响。对于申请执行人有没有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该权利,并非一定要通过审判程序确认,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审查认定。
(作者单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总共3页
[1]
[2]
3
上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
>>
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