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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法院2013年年终报告/黄斌
本期编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013年12月31日公布的2013年联邦法院年终报告。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在报告中再次强调,联邦法院的经费保障问题仍然是法院所面临的头等大事。他指出,尽管联邦法院在过去的10多年中一直在采取节约成本的各种方式,但是政府削减支出对联邦法院的影响远甚于对其他政府机构的影响,因为联邦法院所有的核心职能都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与大多数行政机构不同的是,联邦法院无权因财政削减支出而取消或拖延审判工作,不能因削减支出而对公正司法打折。如果联邦法院的基本职责未能实现,那么破坏的将是公众对联邦政府的信心。因此,他吁请行政和立法机关在政府削减支出的背景下仍然支持联邦法院的工作。


伴随着《守财奴斯克鲁奇的鬼魂》和乔治·贝利的《守护天使》这两部经典戏剧年复一年的上演和落幕,2013年毫无变数地结束了。谁能不喜欢在类似的循环往复之中重读经典故事、重温真知哲理呢?但是,有些事情我们已不想重复,可我仍不得不老调重弹,那就是在我的年度报告中,再次提出要给予司法机构充分的经费保障。


今年(指2013年,编者注)我本想另辟蹊径,在年终报告中谈一个新的话题。然而职责使然,司法预算问题仍旧是法院目前所面临的头等大事。今年就再参考一下卡普拉把狄更斯的小说《小气财神》改编为戏剧的模式,让我们看看过去是什么使我们的联邦法院系统正常运作,而在当前这个财政紧缩的时代里我们又在做着什么来使这种良好状态得以延续,未来若出现经费短缺我们又该如何应对?


经过两个多世纪的不懈努力,我们的联邦法院系统已成为世界各地争先效仿的楷模。每年都有许多国家的法官和司法行政人员抱着拓展视野、交流思想、完善自我之目的,到访美国法院。国外的法律人士,尤其是那些来自新兴民主国家的人们更理解司法不公所带来的恶果,所以都十分钦佩美国法院的公正、高效和透明。他们想知道我们成功的秘诀所在。每当我赞许正是由于我们联邦法官的智慧、清廉与对公共事业的无私奉献精神成就了我们司法系统的成功,他们从未流露出惊讶之情,然而当我又指出立法机关的极端重要性时,他们却扬起了眉毛。


我国的制宪先贤们创建了“一个最高法院”,但他们却赋予了国会建立“下级法院”的权力,而国会是通过制定普通的法律完成这一使命的。法官和律师公认1789年《司法法》的重要性,因为是这部法律奠定了联邦法院系统的基础。然而只有法史学家才能领会1891年《埃瓦茨法》、1925年《司法法》和1934年《实施条例》的不朽功绩,因这三部法律分别创建了地区上诉法院、授权最高法院酌情自行确定司法审查的范围以及授权联邦法院颁布运行程序规则的权力。上述各部成文法规均彰显了远见卓识的国会议员与司法界人士通力合作,不断完善联邦法院机制体制,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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