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建设的实践与思考/王海清(3)
第四,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认真全面落实全国法院司法公开推进会的部署,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最大限度提升司法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同时,建议在全国法院全面推行法院开放日制度,努力让更多民众来法院了解审判工作,不断拉近司法与民众的距离;全面强化重大、敏感案件的网上庭审直播;大力推进申诉、信访案件听证制度,依法、公开化解各类信访问题。
第五,深入推进法院外部监督管理机制建设。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和规范对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的要求,积极争取人大等部门的支持,进一步规范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人大代表等监督、过问案件登记制度;广泛推行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制度,不断拓展司法的民主化;全面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信访工作处理机制,确保既能有效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又能避免对公正司法的干扰。
第六,深入推进对审判队伍的管理监督。特别是全面强化审判纪律建设,以铁的纪律打造公正司法、为民司法的审判队伍;进一步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提升队伍整体司法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及时深入查处违法违纪人员,确保队伍纯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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