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乐死问题的争论与进展/刘作翔(4)
赛比尔:请帮助我,我不想带着这肿瘤走到最后,我不愿挣扎了7年半之后,还是死在肿瘤上。
这是赛比尔的故事,也是法国人心头的痛。52岁的她,6年前患上了一种罕见的鼻窦恶性肿瘤,面目严重变形,并逐渐丧失了嗅觉、味觉和视觉。2008年她向法国提出安乐死,被法院驳回。两天后,她死在了家里,死因是服用过量镇静剂。有时候,比死亡更可怕的,是痛苦。
赛比尔的故事不是只在法国发生,就像关于安乐死的争论也不是只在法国才有。在全世界,已经合法化的国家并不多,但它们如今依旧纠结在各种限制安乐死的条件制定上;没有合法化的国家很多,但它们也会痛心于发生在身边的个案悲剧。
2008年底,英国天空电视台曾经播出了一段后来备受批判的纪录片。片子由奥斯卡奖得主加拿大导演约翰·扎里茨基拍摄完成,取名为《死亡的权利》。尤尔特,59岁,大学教授,运动神经元疾病,生命还有不到5年,双腿瘫痪,呼吸困难。他在妻子的陪伴下,到瑞士寻求安乐死。这是纪录片中他和妻子最后的道别。这段真实的片子里,有夫妻俩在家里做准备开始,到前往瑞士,到接受安乐死的全过程。
妻子玛丽说,这是对丈夫一生的最好献礼。但这在安乐死非法的英国,却不能被原谅。没有一个国家敢轻易践行。荷兰走在最前面,也是经过30年之久的研究,才最终下的决心。如今,积极安乐死只在荷兰和比利时合法。瑞士和美国俄勒冈州则只允许间接或消极安乐死。在其他国家,安乐死都是还在辩论中的选题。
很多人看过电影《深海长眠》,主人公雷蒙花了30年的时候,一直在争取安乐死的权利。他说:“生命,是一种权利,不是一种义务。”可是现实中,法律、道德、伦理、医学、道义、风俗、功利主义和国情,很多条件在不断进行着博弈。死,本来就不是一件容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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