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工会要为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做什么?/孙斌(2)
三、下一步“假外包(假承揽)、真派遣”行为突出,各级工会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做好及时应 对、识别上述违法行为并予以公布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在年前的公布让很多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的负责人过了一个特别有印象的新年,同时也找到了很多应对《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办法,目前有些国有企业已将劳务派遣转入劳务外包。
另一方面由于相关管理等方面人员的缺乏,目前至少50%以上劳务派遣公司尚不具备劳务外包的条件。劳务派遣公司由于日常主要从事人力资源方面的工作,对承揽行为所要具备的条件,目前99%以上的劳务派遣公司都不具备这一能力,因此现阶段采取“假承揽、真派遣”方式进行劳务派遣业务转变的违法行为比较少见。各地工会研究的重点要主动收集相关资料,做好及时应对、识别“假外包、真派遣”行为的能力。在发现违法行为与用工、用人单位正面交涉后仍不纠正的,应及时通过媒体进行披露,也促成其它用工、用人单位自行纠正违法行为。
四、促成《劳务外包管理规定》出台,严防劳务派遣向劳务外包的泛滥
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劳务派遣的泛滥已达5年之久,现在能否全面扼制尚不能确定。而下一步劳务外包的泛滥,也将在今年得到印证。
各级工会应针对劳务外包中可能存在损害职工利益的行为(如同工同酬、社会保险缴纳地点等)进行全面调查,促成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劳务外包管理规定》,促成劳务外包在法制的框架下正常运行。现阶段的劳动关系已不允许像劳务派遣一样,在劳务外包中继续泛滥损害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当前以及今后各级工会组织的责任与义务。
作者:湖北大晟律师事务所 孙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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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泉谈劳务派遣
(一)用工单位要突破的劳务派遣三道关
(二)劳务派遣用工总量调整期限有多长?
(三)劳务派遣公司能否华丽转身?
(四)“辅助性”工作岗位如何正确认定?
(五)劳务派遣公司下一步的应对(转型)
(六)各级工会要为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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