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梅荣政(4)
在有关宪政问题的争论上,确实有不少同志是出于对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考虑,他们的基本政治立场是不用怀疑的。但必须看到,海内外遥相呼应的一些人,他们在谈论宪政问题时,明里暗里打出的早已是西方宪政的旗帜,从他们炮制的以颠覆我国宪法制度为宗旨的宪章宣言中,从他们设定的走向“宪政”的路线图中,哪里还能认为他们只是沿用了一个“中性”概念?哪里还能认为他们只是在进行正常的学术讨论?相反,他们是利用宪政概念的复杂性和模糊性,把宪政问题作为他们梦想的“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矛头直指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对这些人的政治目的,难道不应该洞若观火吗?对在中国要不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要不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这样的重大原则问题上,难道不应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吗?
中国不能效仿西方宪政模式
历史是一面镜子,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近代以来,中国曾面临三种政治发展道路方案的抉择。第一种方案:是由北洋军阀再到国民党统治集团主张的坚持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使中国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道路。这一方案,也宣称要实现“宪政”,结果实行的是独裁。第二种方案:是由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即人民民主的国家,使中国走社会主义人民民主道路。第三种方案:是由某些中间党派的领袖人物和中间人士主张的建立一个效仿西方的资产阶级宪政共和国,使中国走独立地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
历史和人民对这三种方案作出了庄严的选择。第一种方案遭到了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其代表者的反动统治被中国人民推翻了。第二种方案,即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方案,逐步地赢得了全国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及其政治代表的拥护。第三种方案,曾经被称为“第三条道路”,也没有得到中国人民的赞同,就是原先持有这种主张的人,除极少数走向反动阵营以外,绝大多数也认识到这种主张不具备现实可行性,并在实际斗争中站到了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大众一边。
当前我国实行的人民民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国情相结合,经过长期勠力同心、接力奋斗、逐步建立和形成的制度,是人类历史上新型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这一制度,把中国社会历史发展中的政治逻辑和新时代条件下的现实政治基础熔铸为一炉,把五千年中华文明中的政治精华和一切人类文明中的优秀政治文明成果熔铸为一炉,把科学社会主义的政治理论原则和广泛的社会共识熔铸为一炉,能够充分体现我国社会的根本性质和国情,能够发扬最广泛的人民民主,能够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新中国建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正是由于有了人民民主制度这一根本政治保证,才取得了在整个人类发展史上都堪称奇迹的巨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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