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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目击下的“不公开审判”—未成年人犯罪报道中的失范与对策/刘桂强
【摘 要】《全民目击》向观众展现了新闻媒体对社会焦点案件的过分关注,联系到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李某某涉嫌轮奸案,媒体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报道处于一种失范状态。在实践中合法地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报道,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本文通过阐述我国立法中对未成年人犯罪报的的相关立法和规定,探究媒体对未成年人案件报道的失范现象,进而提出规范这一现象的措施和举措,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出参考性的意见。
【关键词】 新闻媒体 未成年人犯罪 失范及对策

一、问题的提出
《全民目击》是由著名导演非行执导的一部悬疑、犯罪类型的律政片。片中,金融界富豪林泰之女被指控杀害其父亲的女友大明星杨丹,而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林泰之女林萌萌。一桩普通的杀人案件因为其中“富二代”、“酒驾”“富豪”等极具爆炸性元素的存在成为了全城热议的焦点,引发了全民关注。
影片以气势汹汹的广角与高机位借由新闻人来了个单刀直入的开场,显示出了社会舆论对案件的高度关注。正如由郭富城饰演的检察官童涛所言,“此时此刻,有一亿人通过微博关注着庭审”。庭审前,新闻媒体在法院门前长枪短炮严阵以待,力求挖掘出深度的、有价值的报道。陈思成客串的现场导播更是淋漓尽致的展示了一个追求爆点的新闻工作者形象。新闻舆论的介入使案件审理过程当中控辩双方的一举一动都毫无保留的展现在公众面前,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影响着民众的判断和庭审的走向。
这幕场景使笔者想起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李某某等五人轮奸案”。自案发以来,该案在社会上引发了轩然大波,关注度之高、影响力之广是前所未有的。该案涉及被害人的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依法属于不公开审理的范围,却被网络和媒体铺天盖地地炒作与评论。值得注意的是,媒体在初期对李某某案进行报道时,并未隐去李某某的姓名,且就李某某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进行事无巨细的报道,以吸引公众的“眼球”,这已违反了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如何在实践中合法地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报道,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二、未成年人犯罪报道中的相关立法和原则
(一)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提出了“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首先,立法中很明确的指出犯罪记录“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其中的“单位和个人”自然包括新闻媒体在内;正如伊藤正法官提到,“只有存在优于犯罪人权益的重大公共利益时,才可以考虑公开其犯罪记录。但即使是这样,也应仍将其限于必要且最小的范围之内”。其次,即使新闻媒体“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由于要遵守保密义务,也不能通过媒体对外传播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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