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检察官宣誓制度/贺胤应(6)
注释:
参见严仁群、张 珉:《宣誓的历史及其现代遗存》,载《江南大学学报》2004年第1期。
参见潘丽华:《论宣誓制度》,载《法律科学》1999年第4期。
同注1。
参见《新接受任命的检察官集体就职宣誓(图)》,载郑州市人大常委会网站:http://www.zzrd.gov.cn/rdzt/13rdh-disp.asp?newsid=67 2009年5月6日访问。
参见《宿州市首次举行法官和检察官就职宣誓》,载安徽人大网站:http://www.ahrd.gov.cn/DocHtml/old/1605.html 2009年5月6日访问。
参见《初任检察官宣誓》,载《贵州都市报》2008年08月13日。
参见《检察视窗》,载《检察日报》2009年4月28日。
参见李慧卿:《对我国建立公务员就职宣誓制度的思考》,载《桂海论丛》,2007年1期。
参见王一俊:《检察官宣誓制度应写入检察官法》,载《法制日报》2006年4月26日。
同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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