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安警务保障工作的实践与创新/龚福业(3)
首先,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装备和固定资产档案。一是实行微机管理,把好登记入账关。分局警务保障处建立了装备和固定资产总账、分类账、明细账,设专人负责装备和固定资产的验收、配发工作,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资产处置的报批手续,使资产管理更加科学化,现代化。同时,分局内各装备和固定资产使用单位也设立了专职或兼职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员管理,相应地建立装备和固定资产台帐、明细账,填写财产保管卡,使分局的装备和固定资产做到帐物相符。二是建立健全装备和固定资产档案。分局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装备和固定资产进行分门别类登记,将所有装备和固定资产按照资产的种类、名称、使用部门、数量、金额等内容建立装备和固定资产档案,填写装备和固定资产卡片,做到一卡一物,卡物相符。同时,各装备和固定资产使用单位也相应地填写财产保管卡,自己保留一份,分局一份,做到卡物相符。这样,分局警务保障处和各使用单位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协调配合共同把资产管理好。现在我们又着手准备将资产卡片用条形码来替换,将进一步加大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的科技含量。
其次,加强日常管理,由被动应负转变为主动管理。抓好公安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关键在于加强装备和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为此,分局规定:一是对于需新购置的装备和固定资产,必须做到先请示,再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审核和市场调查,待批准后,再购置。二是对于上级业务部门配发的装备和固定资产,也严格按照登记、填卡等手续,实行微机管理,并把它纳入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进行制约。三是对于需要调整变动的装备和固定资产,必须由分局统一实施,并严格办理各种有关装备和固定资产变动手续,防止调整过程中的资产流失和账物不符。四是对于达到报废年限或因损坏严重,已不能再使用,需要报废的装备和固定资产,先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经分局警务保障处审核鉴定报分局领导审批后,按规定履行报废手续。并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做到账物相符。
再次,建立健全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是建立了装备和固定资产清产核资制度,对装备和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对新增的资产和需报废的物品进行重新登记、造册、填卡、编号和办理报废手续,做到家底清楚,价值准确。二是落实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并把其纳入绩效考核的一项内容,使各单位把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放到议事日程。三是严格装备和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制度。装备和固定资产的购置要强化科学性和计划性,要充分考虑资产的整体效应,防止无计划购置和盲目购置,尽量避免重复建设,防止资产闲置,使资产发挥出其最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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