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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视频网站刑事责任问题研究/马远超(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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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主流视频网站目前普遍处于经营困局之中。视频网站收入主要依赖网页广告收入,为吸引网民访问其网站,一方面,需要投资研发视频内容网络传输技术,同时花巨资投入带宽、服务器等硬件投资,以保障视频节目网传速度流畅,另一方面,必须提供大量的视频内容,满足网民的观赏需求,但是采购正版视频内容的价格不断水涨船高,而法院判决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民事赔偿额逐年降低。因此,视频网站为降低成本、争取赢利,行业内普遍存在未经许可盗播视频内容的现象。以内容完全正版化标榜的奇艺网,也不得不面临巨亏的尴尬境地。目前视频网站行业虽然处于行业上升期,但仍然十分脆弱。在版权人与视频网站的博弈中,视频网站已经从普遍使用盗播作品,过渡到部分播放正版作品部分播放盗版作品,版权人已经分享到视频网站行业收益的一部分,视频网站仍较多处于亏损状态。

受害人之救济途径

 视频作品的版权人是视频网站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最大受害者。除了刑事途径之外,版权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行政处罚两种途径维护自身的权利。目前,在民事诉讼保护领域,法院对于版权人的赔偿金额普遍不高,最近几年有逐步降低的趋势,目前处于赔偿金额整体较低的保护水平,引发版权人及其维权代理人怨声载道。在行政保护领域,行政机关对视频网站因为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而施以行政处罚的案例比较少见,重罚案例更是难觅踪影。2011年上海保护十大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之一“上海隐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擅自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他人作品和录音录像制品案”,Verycd网站因侵犯美国电影协会成员的多部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仅被处以2万元行政罚款。
 
 可见,权利人已广泛寻求民事诉讼和行政处罚两种途径保护自身权益,但民事诉讼和行政处罚均没有真正的惩戒威力。如果法院判决较高的赔偿金或者政府处以较高的罚金,导致视频网站盗播的成本高于广告收入,视频网站自然失去了盗播的经济原动力。目前法院民事判决和行政处罚之所以处于目前的保护水平,有其平衡视频网站行业发展、权利人利益、社会公众利益的深层次原因,与上述分析的视频网站行业发展现状不无关系。在目前民事诉讼和行政处罚尚未完全发挥惩戒功能之时,是否有必要增设刑事惩戒?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为严厉的法律责任,惩戒非法行为的最后手段。笔者认为,如有治理视频网站侵权行为之决心,通过民事诉讼、行政处罚两种手段足以。如果无此决心,又何必增设刑事手段?

视频网站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之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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