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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安教育与公安职业化建设的游离与耦合/李龙(宁夏)(2)
在回顾公安教育的历史时,可以看到各个时期的公安教育虽然特点不尽相同,但总体上呈现着优点和缺陷交织,成绩和问题共存的特征。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两个问题应该引起注意:一是早期的公安教育尽管层次低、规模小、不成体系、问题众多,但却适应了当时特定的社会形势和公安职业发展的需要,起到了积极而巨大的作用。二是此后的公安教育尽管自身系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与职业需要之间始终处于一种“游离”状态。近20多年来,尽管公安教育的主管部门和公安院校都在想方设法改变这一状况,但其效果却并不如人意。这种反差给我们提出的问题是:在公安教育事业发展、壮大的情形下它与职业化的要求之间为什么反而拉大了距离?在当前和今后公安民警的职业化建设可能、已经或必将日益受到重视的情势下,公安教育如何调整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真正发挥出为公安队伍建设既公安职业化建设服务的作用?
(二) 公安教育与公安职业“游离”现象的原因探究
公安教育与公安职业之间出现“游离”现象的原因众多,主要是:
1、 从宏观上看,公安职业在入口处与公安教育之间存在着制度设计上的距离。在我国,长期以来什么人可以从事公安职业并不是一个规定十分明确的问题。在1995年之前,工人转干代干、干部调动、地方招干、部队转业等等都是合法的入警途径。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对担任人民警察的条件规定了六项许可性规定和二项禁止性规定,其中并未提及必须要“公安院校学习合格”。这种状况近年来在一些地方以另一种形式表现的更为突出。如一些地方公安院校毕业的学生工作得不到落实,而其它人员乃在不停地进入公安队伍担当人民警察;有些地方借口无编制从而将警察院校的学生拒之公安队伍之外,而在扩张的地方性编制中又不安排公安专业毕业生。造成“需要的进不来,进来的不能用”的局面。这种制度设计及运行带来的后果简单的说:一是警察职业客观上对社会开放,没有建立起类似国外的“经过警察教育后才能从事警察职业”模式,公安人士的非专业化倾向突出。二是教育成果和产品浪费积压严重;三是延缓了公安职业化进程,降低了公安职业化水平。四是从源头上削弱了公安教育的地位,威胁着公安教育事业的后继发展。
2、 从历史发展上讲,公安教育受“左”倾思想影响较重;院校教育“经院式”特征明显;公安教育发达程度不够,因而产品质量与职业化要求之间有较大距离。
首先,长期以来军队、警察、监狱在我国被称为国家机器和专政工具,强调的是其“刀把子”作用,公安工作和警察职能在凸显专政性、工具化倾向的同时,我们减弱甚至在主观上烟埋了其社会性职能的一面,公安教育也因此深深地被打上了“工具”的烙印,其独立性、基础性、先导性、科学性作用被异化,最终使公安教育的发达程度受到影响。同时,公安教育事业在经费、智力的投入上严重不足,加上依形势、依政策而非依职业发展要求办教育的情形仍大量存在,因而即使是在当前具备了相当数量的公安教育机构的情况下,教育质量仍然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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