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案件管理部门在检察机关廉政文化建设中的促进作用/贺胤应(5)
(五)通过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构筑起检察官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之间的防火墙,实现对接触性廉政风险的防控
案件管理部门成立之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办理会见、了解案情等事宜,直接和案件承办检察官接触。这种接触是一种没有第三方在场的接触,不可避免会存在很多廉政风险,如有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借机和承办检察官谈条件、约请检察官吃喝等,对检察官依法廉洁执法带来许多不利的影响。约束权力的最好方式就是把权力置于阳光下,使阳光成为最好的防腐剂,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人们追求公平正义的诉求。基于此,刑事诉讼规则规定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等于在检察官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之间架起一面廉政的“防火墙”,有效避免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检察官的私下接触,遏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从目前各地的情况来看,凡是成立案件管理部门的检察院,都在探索建立律师接待室、阅卷室等,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和检察官的会谈统一放置在律师接待室进行;也都探索在案件管理大厅设触摸屏和查询窗口,依靠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为辩护人、诉讼参与人提供方便,除了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外,所有案件的信息均可以通过现场、电话等多种公开透明的形式进行了解,此举增强了检察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也有效遏制了检察人员依靠执法办案权进行权力寻租的机会。
(六)通过办案质量评查、综合业务考评、统计业务分析,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现对倾向性、苗头性廉政风险的防控
案件质量评查是解决执法突出问题的主要载体和有力抓手,是案件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职责。案件管理部门通过牵头组织实施案件质量评查,发现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或者违法行为,办案人员的廉洁问题,以及影响办案质量和效果的深层次、实质性的问题,经过研究后,梳理出执法办案过程的疑点、难点、风险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和整改措施,促使案件承办检察官自觉按照司法的内在属性和检察工作规律开展执法办案,遵守每一个程序规定,注重每一个执法细节,全面审查案件事实与证据,认真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慎重地提出自己的案件处理意见,最终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综合业务考评是检察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案件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在综合业务考评中实行“违法违纪办案一票否决制”,形成正确的工作导向,推动树立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廉洁相统一的业绩观,引导各业务部门在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监督质量和效果,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统计工作是案件管理部门履行“参谋”职能的重要手段,通过建立健全案件管理情况通报、业务运行综合分析报告等工作机制,客观分析评价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和执法规范化状况,及时发现执法办案中的倾向性、苗头性廉政风险问题,深度挖掘产生突出问题的原因,并从检察业务工作全局角度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合理化建议,为各级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实证支持,实现检察长、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及时共享和反馈案件信息,促进检察机关案件办理质量和执法水平的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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