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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间犯罪的特点、类型及防治预防对策/贺胤应(5)
四、防治和预防亲属间犯罪的对策。
1、要高度重视教育,提高公民的文化道德素养,培养公民健全的人格。
这是一个老话题,然而,亲属间犯罪的犯罪人文化素质普遍比较低的现实再一次提醒我们必须要高度重视教育。新中国成立60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初中教育得到普及,文盲率大幅下降。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仅普及初中教育已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笔者认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个别条件较好的地方开始普及高中教育试点工作的成功实践,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了大规模普及高中教育及中等职业教育的条件,应该变九年义务教育为“12年提高素质教育”,让公民普遍接受中等教育,全面提高公民文化素质。同时,要改变现有只注重知识教育、考试教育的教育体制弊端,大力提倡德育教育、素质教育、仁爱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道德修养,培养公民健全的人格,进而提升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
2、应当构建对精神病患者的救助和帮扶制度。
调查发现,如果一个普通家庭中有一个成员患有精神病,为了给该患者治病,很多情况下,都会耗尽一个家庭的财力,还不一定能医治好精神病。假如多方求医,仍然医治不好患者的精神病,该家庭财力又有限,那么,许多情况下,患者只能回家疗养。回家疗养虽说没有在医院治疗那么严重,但仍然需要一定的费用,长期以往,这笔疗养费用就会拖垮一个家庭,对其他家庭成员形成经济和精神压力,如果压力得不到缓解,就极有可能使其他家庭成员对精神病患者实施犯罪,以寻求所谓的“解脱”。另一方面,在家自行疗养的效果毕竟有限,精神病患者的病情极有可能恶化,如果该患者具有暴力倾向,那么其亲属就有可能遭殃,成为精神病患者的犯罪对象。这两方面都是亲属间犯罪的“负担压力型”和“精神障碍型”的典型表现。为遏制和预防此类犯罪的发生,笔者认为,应当构建对精神病患者的救助和帮扶制度。具体来说,首先,可以尝试把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和疗养费用纳入社会公共医疗保障体系中,使精神病患者不再成为一个家庭的负担,减轻其他家庭成员的经济负担和精神压力。其次,要按人口比例建设精神病患者疗养院,确保每个地方都有一定数量的疗养院来收养精神病患者,使精神病患者和健康人群保持必要的隔离,减少彼此伤害的可能性。经费来源可以采取国家投入一点、患者家属收一点、社会各界支持一点的方式来解决。最后,对家庭成员患有精神病的家庭,可以尝试将该家庭纳入社会低保范畴,给予其一定的经济扶持,直到该精神病患者治愈。
3、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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