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社会本位性/鄢波(2)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思想和政策地演变向我们展示了无论是市场机制还是政府干预都是经济发展之必需,经济法的理念尤其注意协调好两者的关系,让其各显其长的同时互相弥补,忽略任何一方都会导致经济的停滞甚至衰退。
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理论的发展受历史原因的影响起步较晚,有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遵循,只能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中寻找理论借鉴。马克思主义理论否定商品经济的存在,推崇计划经济,强调政府主治。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采用公有制,实行计划经济,并以为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特征所在,然而,这种不顾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事实对马克思主义的生搬硬套,人为的割裂了劳动与收获的自然联系,打击了人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造成效率低下,浪费严重。同时人们把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对立起来,认为只有计划经济才是社会主义,并以此作为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表现。可是事实上经济的停滞不前却给了人们最大的讽刺,在今天看来,在社会主义社会化大生产中,存在着多种经济成分,多元经济机制,要对如此纷繁复杂的社会化大生产进行详细具体地计划几乎是不可能的,以前计划经济的失败的确存在一些技术问题,但这不是本质问题。根本症结在于我们对计划的盲从的同时采取了对市场机制的全盘否定的态度,使得全国上下执行计划成了例行公事,任何人不得有任何反对计划的思想和行为。可是集体有计划地失误比个人无意识地失误造成地损害要大得多,这种不根据需要去制定同时又不按照需求去指导生产的计划并不能够符合人民的利益,更可悲的是计划体制造成的“[y2]权力高度集中和垄断化”、经济生活中“民主原则的抛弃”、“党和国家的独特的官僚化给以后的社会发展带来了灾难性的影响”②。这时,部分有识之士认识到计划的缺陷,市场的优点,更重要的是明确了计划与市场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无论是何种经济体制,即使是完全社会主义化的生产来说,市场调节也是必不可少。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正是围绕着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是如何结合而展开的。先后提出了国家模拟市场、计划与市场板块结合、计划与市场相互渗透等不同的宏观管理模式。中共十四大在总结几十年的改革经验后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这种新的经济体制“[y3]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并给企业以压力和动力,实现优胜劣汰;运用到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比较灵敏的优点,促进生产和需要的及时协调。同时也要看到市场有其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③可见,市场机制的主导性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没有否定计划的参与。这种新的经济体制把改革前的国家干预与市场调节的颠倒关系端正过来,是人们的思维方式回到正确的轨道上,即在市场机制中如何发挥计划机制的作用,并保持最合理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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