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全文
我国律师教育事业的现状及远景/薛庆予
  2014年4月26日,“首届中国律师教育论坛”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会上,人大律师学院徐建院长代表主办方做了主旨发言,与会的12家律师学院和13家地方律协的代表以及部分热心律师教育的法律界人士作了发言,对我国律师教育的现状及问题进行了分析研讨,并提出了一系列建设性意见。本文根据论坛上的各种言论,就我国律师教育的几个问题提出以下看法,供业界参考。

  律师教育的概念与特点
  律师教育是针对拟从事律师职业的人和律师从业人员进行的职业教育。由此可知,律师教育的对象包括两类人,一是准备从事律师工作的人,二是在职的执业律师。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律师教育可分为两大种类,即律师基础教育和提高教育。
  律师的基础教育是一种通才教育,针对的是准备从事律师工作的人。基础教育的目的,是通过系统的学习训练,使学习者具备律师执业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成为合格的执业律师。
  相对而言,律师的提高教育应当是一种专才教育,其对象是在职的执业律师,目的在于提高学习者在某一律师业务领域的执业能力,以满足律师专业化发展的需求。
  律师教育本质上是一种职业教育,它与普通的学历教育和知识教育有显著不同,其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特别注重实务技能的传授和训练;而在教学方法上,不是简单的知识讲授,而是需大量采用情景演示、师生互动、启发辩论、模拟法庭等实训教学方式。同时,律师教育又不是普通的职业教育,而是一种高端职业教育。因为律师执业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因此,将律师教育纳入本科教育阶段或更早阶段是不合适的。

  我国律师教育的现状及问题
  我国目前的律师教育主要由各级律协承担,其内容分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两大块,这两块与前述律师基础教育和提高教育接近但不等同。按全国律协的要求,所有申请律师执业的人都必须接受不少于一个月的岗前培训,才能获取执业证书。律师的继续教育目前只有培训课时的要求,具体培训内容和标准则由各地律协自己掌握。
  近年来,各地陆续建立了一些律师学院,这些律师学院大体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由地方律协自办,承担本律协范围的律师教育任务;二是由地方律协与当地高等院校合办,一般设在高校内,而作为合办方的地方律协,则把部分律师教育任务(通常是岗前培训)交给律师学院承担;三是完全由政府开办的律师学院,目前只有国家律师学院属这种情况;四是高校独立兴办的律师学院,如人大律师学院。
  我国律师教育现状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律师事业发展的需求。我国律师事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一方面律师执业人数以每年两万人的速度增加,另一方面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生活日益多元化、国际化,新的律师业务门类不断涌现,专业化、精细化、国际化的高端律师服务需求日益增多。我国现行律师教育体制在以上两方面都难以满足律师业发展的需要。


总共3页     1   [2]   [3]  
下一页    

声明:本论文由《法律图书馆》网站收藏,
仅供学术研究参考使用,
版权为原作者所有,未经作者同意,不得转载。
法律图书馆>>法律论文资料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