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生产的种子和经营销售的种子之区别/武合讲(2)
M以自己的名义、用自己的包装物、用自己的标签、将购进的Q筛选的吉祥1号散种子加工处理包装成不再分装的内单305包装种子;M的行为属于种子分装。种子分装属于种子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是直接销售给种子使用者的种子即销售的种子。M的行为,是经营销售的种子。
三、生产的种子和销售的种子之区别。
因为生产的种子和销售的种子含义不同,所以生产的种子和销售的种子的种子质量、标签要求也不同。
(一)种子质量之区别。
种子质量,是指《种子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五种假种子和五种劣种子。生产的种子和销售的种子,种子质量判定依据不同。举例说明。为了防止掺假,种子生产企业就采用从制种农户处回收玉米棒而不是回收已经脱粒的玉米杂交种籽粒的方式回收玉米杂交种子。为了方便贮藏,种子生产企业就采取从繁种农户处回收未脱壳的花生果而不回收花生籽粒的措施回收花生种子。玉米棒和花生果,都不是种植材料或繁殖材料,都是非种子。玉米棒含有玉米芯,花生果含有花生壳,它们的种子净度都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都属于劣种子。因为玉米棒和花生果都属生产的种子,所以不能以上述销售的种子的标准判定玉米棒和花生果是假、劣种子。但是,如果将玉米棒或花生果以销售的种子予以销售,就构成了以非种子冒充种子的假种子和种子净度不符合国家规定种用标准的劣种子。
1、生产的种子不可判为假种子;销售的种子可判为假种子。
生产的种子是未进行清选、分级、干燥、包衣等加工处理以及包装、标识的种子。因为没有种子标签标注的内容为参照物,所以无法判定生产的种子是否属于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假种子即不符型假种子。因为没有种子标签标注的内容为参照物,所以也不能判定生产的种子是否属于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的假种子即冒充型假种子,除非具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生产的种子是冒充型假种子。因为生产的种子不直接销售给种子使用者使用于农业生产,不给农业生产造成损失,无社会危害性,不具有刑事违法性,所以判定生产的种子是否假种子没有社会意义。《种子法》第四章规定的种子生产,既未规定生产的种子质量,也未规定种子生产者对种子质量负责。
Q代销的玉米杂交种子,是用编织袋包装的没有种子标签标注内容的种子,即所谓的白包种子或散种子。因为这类种子没有种子标签标注的内容为参照物,所以不能判定其是否假种子。
销售的种子是经过对生产的种子进行清选、分级、干燥、包衣等加工处理以及包装、标识的种子。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注种子类别、品种名称、产地等事项。销售的种子可以种子标签标注的内容作参照物,判定是否是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的即冒充型假种子或者种子种类、品种、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即不符型假种子。M将购进的吉祥1号散种子,以自己的名义、用自己的包装物和种子标签加工包装成不再分装的内单305包装种子,可以判定该种子为品种(即吉祥1号)与标签标注的内容(即内单305)不符的假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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