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使用新媒体情况调查报告(2013年)/蒋惠岭
□ 美国法院新闻官协会 □ 编译 蒋惠岭
新媒体时代改变了司法的理念、程序、方式,同时,也产生了诸多风险和困惑。本周刊从本期起推出“新媒体与司法”栏目,介绍新媒体环境下域外司法正义实现的方式及在相关理论、制度和实践方面的最新探索,敬请关注。
本期刊登《美国法院使用新媒体情况调查报告(2013年)》。2013年8月,美国法院新闻官协会(CCPIO)与全国州法院中心(NCSC)以及俄亥俄大学新闻学院联合发布了关于法官和法院使用新媒体情况的调查报告。报告中体现的美国法院利用新媒体方面的缓慢发展与目前我国法院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的迅猛发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同时,美国法院对于新媒体可能引发的对公正司法、职业道德的影响和风险给予了高度关注,这对我国法院尽早研究相关问题、防患未然也具有一定启示意义。——法律文化周刊
新媒体时代改变了司法的理念、程序、方式,同时,也产生了诸多风险和困惑。本周刊从本期起推出“新媒体与司法”栏目,介绍新媒体环境下域外司法正义实现的方式及在相关理论、制度和实践方面的最新探索,敬请关注。
本期刊登《美国法院使用新媒体情况调查报告(2013年)》。2013年8月,美国法院新闻官协会(CCPIO)与全国州法院中心(NCSC)以及俄亥俄大学新闻学院联合发布了关于法官和法院使用新媒体情况的调查报告。报告中体现的美国法院利用新媒体方面的缓慢发展与目前我国法院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工作的迅猛发展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同时,美国法院对于新媒体可能引发的对公正司法、职业道德的影响和风险给予了高度关注,这对我国法院尽早研究相关问题、防患未然也具有一定启示意义。——法律文化周刊
科罗拉多州的一位刑事辩护律师在YouTube视频网站上上传相关视频,作为驳倒控方、打赢官司的一种诉讼策略。他还不时教其他律师使用“YouTube司法”(类似于“媒体审判”)的技巧。他说:“新媒体是一支神奇的法槌,它将改变整个司法世界。”
的确,当今世界媒体与司法制度都处在变化之中,而本报告将通过法官和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的视角告诉读者这些变化是如何影响法院的。
从律师将新媒体作为诉讼策略,到法官在脸书(Facebook)上遇到的职业道德问题,乃至法院自身面对传统媒体日渐衰落的形势而开发新媒体工具作为联系民众的手段,2013年无疑是重要的一年。法院和法官继续从新媒体带来的挑战与机遇中寻找自己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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