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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法院使用新媒体情况调查报告(2013年)/蒋惠岭(5)

5.使用YouTube的法院有所增加,但数量并不大,而且主要用于公布信息、法律教育、社区延伸等。在2013年调查报告中,使用YouTube的法院占6.6%,其中加利福尼亚州法院、美国联邦法院管理局最为成功。夏威夷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李克廷沃德直接在YouTube上发布一年一度的州司法工作报告的讲话。这也是全美国第一次通过社交媒体发表重要的司法演讲。密执安州最高法院的公共信息办公室自2012年12月在YouTube和法院网站上建立了“密执安法院”频道,在线发布系列视频。该系列视频的主要目的是告诉其所服务的人民,在密执安法院每天都发生些什么。

6.在2013年的法律日(Law Day)期间,哥伦比亚特区法院系统的几位首席法官们举办了第二次推特聊天活动,而2012年举办的推特聊天实属全国首例。

哥伦比亚特区上诉法院首席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在推特上专门开设“#问事首席”(#AskTheCJs)专题,回答律师、记者、居民对多个话题提出的问题。

7.俄亥俄州最高法院的公共信息主任克里斯·大卫于2013年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在线法律报道的未来:法院只通过判决说话吗?》该文分析传统媒体对法院报道的大幅度下滑以及法院越来越多地使用新媒体与公众联系的情况。作者预言,越来越多的法院会把自己的沟通交流工作转化成更像“信息服务”一样的工作,以填补传统媒体报道衰退而留下的空间。“当今的法院正在形成一种共识,即:在传统媒体日渐势微、新媒体日渐发达的时代,为了让法院更加公开透明,为了让程序更加简便易懂,法院不得不亲自上阵,在信息公开方面更加积极主动”。

例如,俄亥俄州最高法院于2012年启动了“俄亥俄法院信息”项目,成为涵盖该州所有法院新闻的一个综合性、多媒体、多平台的项目。该项目的受众既包括司法人员、法律工作者,也包括普通民众。这一项目每天都发布俄亥俄州最高法院、上诉法院的案件审理情况,公布法官的任命情况和职位空缺公示,诉讼规则的修订情况,司法系统的行政活动和项目进展,以及其他专题报道。该项目具体包括“一个网站”、“一本月刊”、“一套电视节目”、“一个脸书主页”和“一个推特账号”。

五、结语

自美国法院新闻官协会2010年第一次进行新媒体使用情况调查以来,新媒体的发展正在加速,而法院的兴趣与参与度也在相应增加。各地法院持续不断地尝试使用各种社交媒体和其他新型传播工具扩大与公众的联系,实现司法公开透明,让公众更了解司法。与此同时,律师、法官以及法院也面临着新的挑战,特别是如何平衡新媒体使用与维护司法公正、司法职业道德之间的关系。2013年的新媒体调查报告表明,美国的司法系统对于新媒体的潜在力量持乐观态度,同时也在谨慎地防备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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