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发布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李玉萍
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重视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发布典型案例的做法也早已有之,此次确立的人民法院案例月度发布制度既是对之前相关做法的发展和完善,也是最高司法机关为回应司法时代发展需求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
最高人民法院在最近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宣布,从今年4月份起,正式建立人民法院案例月度发布制度,由最高人民法院各业务庭室从最高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审结生效的案例中筛选出典型案例,每月月末以新闻通气会的形式统一对外发布,每次发布的案例一般不少于5个。
该项制度作为人民法院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的一项新举措,旨在加强案例宣传报道,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做到以案释法、以案说法。这一方面彰显了人民法院不断推进司法公开和以公开促公正,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决心和信心。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及时向社会大众传递司法信息,传播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使社会公众通过案例更加了解司法和法律,进而提高全社会的法治素养,形成全民懂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众的权利意识快速觉醒,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出现并通过诉讼或其他方式进入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最高司法机关,及时总结审判经验,发现具有典型性的案例并通过权威途径公之于众,不仅是指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办案,保障法律统一适用,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的需要,也是帮助社会大众了解司法、监督司法的需要。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历来重视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发布典型案例的做法也早已有之,此次确立的人民法院案例月度发布制度既是对之前相关做法的发展和完善,也是最高司法机关为回应司法时代发展需求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
今年年初以来,基于对案例宣传报道工作重要性的深刻认识,最高人民法院明显加大了典型案例的发布力度,加快了案例发布的节奏:继1月份公布五起食品药品纠纷典型案例(1月9日)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月份发布了七起保障民生的典型案例(2月17日)和十起涉家庭暴力典型案例(2月27日),3月份发布了十起维护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3月15日即“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十一起保障民生的典型案例(3月19日)。到了4月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典型案例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其中在4月21日发布了七十起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包括2013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十大创新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在4月24日发布了四起涉医犯罪典型案例。4月30日,在宣告建立人民法院案例月度发布制度的同时发布了五起典型案例,成为人民法院案例月度发布制度确立后正式发布的第一批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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