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羁押前送检环节的安全隐患及对策/明向东(2)
三是当犯罪嫌疑人戴着手铐或脚镣在法警的押解下体检时,就诊病人和家属、医务人员等会投以好奇目光或进行打探,有时还会遇到熟人或部属,犯罪嫌疑人不仅会觉得自己丢面子,还会感觉伤害家人,因而产生思想波动,导致情绪失控,极易发生脱逃或自杀等行为。
(三)送检场所存在客观风险,防范难度较大。到医院就诊或体检,本身存在难以避免的客观风险。比如,做血常规检查要扎针抽血;拍胸片时,医生一般不准许其他人员进入放射室,法警也不能每次都冒遭受辐射的风险在放射室里看管;做心电图和B超检查时,嫌疑人会接触到带电或带棱角的仪器设备,等等。有的体检医生安全预防意识不强,可能将体检用的医疗器械随意放置,一旦被嫌疑人利用或抢夺,就有可能导致严重的自伤、自残、自杀以及伤害他人或以他人作人质要挟办案人员等后果。
二、犯罪嫌疑人羁押前送检环节安全工作的主要对策
办案安全是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不可逾越的红线,特别是在犯罪嫌疑人送检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高、处置难度大、社会影响广等特点。因此,要全面掌握嫌疑人的思想动态,做好与送检医院的协调工作,参与执行押解任务的司法警察会同办案人员制定详细可行的押解方案,做到人员分工合理、警力调配得当。负责组织指挥的领导要加强督促检查,提醒执行任务人员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安全不出问题,针对上述存在的隐患和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及司法警察在履职中,充分分析、研究可能发生安全风险的各个节点,周密部署(组织)、缜密判断,做好预案,明确分工,强化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安全防范应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1、是成立安全防范小组,安全防护小组人员事前要到定点医院对体检科室的分布、体检路线、体检设施和场所等进行实地侦察,分析所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防护措施,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实地部署防范工作,做到细致、谨慎,检察机关每年要与办案人员及部门签订“保障办案安全责任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暨“一岗双责”和办案安全责任追究制,做到“一案成立一个安全防范小组和拟订办案安全防范预案”,由检察长直接部署、安排到位,由分管检察长加强领导。安全防护小组在人员构成上要有院领导、办案检察官和司法警察共同组成。
2、是加大送检警力配备,看护一名疑犯一般应由三名司法警察和二名办案人员组成,由一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官或司法警察担任小组长,一名办案人员专门负责办理疑犯相关体检手续,其他四人在体检过程中前后左右贴身看护疑犯,必要时采取两人夹持不离身、不脱手,及时协助好体检医师进行体检,避免过激行为,影响体检进程。高度警惕被送检疑犯的情绪思想和医院周围环境变化情况,以防被袭、被挟持、脱逃、自杀和伤人等事件发生,确保安全办案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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