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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关系的认定/王克先
案情介绍
吕英(化名)与丁炎(化名)均系浙江省新昌县人。1987年吕英和丁炎结婚。 1988年3月7日,吕英在新昌某医院生下女儿,起名丁琼(化名)。后因夫妻感情破裂,丁炎向新昌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吕英离婚,1991年3月25日,吕英与丁炎达成离婚协议,丁琼由吕英直接抚养,丁炎支付相应抚养费。
  离婚后丁炎办了公司,收入不错,对女儿丁琼也很照顾。可是,丁炎越来越感觉丁琼长得不像他,还有人在背后说闲话。于是,丁炎设法抽得丁琼一份血样,私下送去鉴定。鉴定结果正如他所料,丁琼非他亲生。2005年7月12日,丁炎向新昌县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否定丁炎与丁琼的父女关系,不再承担抚养费。
  收到诉状后,吕英也负气称丁琼非其所生。于是法院通知吕英、丁炎、丁琼三人一起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DNA亲子鉴定。2005年8月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法医物证学检验鉴定书》,“丁琼不是丁炎所生,也不是吕英所生”。这样的结论使吕英和丁琼大吃一惊。丁琼既不是丁炎所生,也不是吕英所生,那她是从哪里来的呢?据吕英回忆,1988年3月7日她在新昌某医院生下女儿,产后的24小时孩子一直是由医生护士护理的,24小时后女儿才被送到吕英身边。她生产时同一产房内还有一位产妇,生下的也是女儿,间隔仅差5分钟。吕英认为,女儿掉包肯定是在产后的24小时这个时间内,是医生护士工作疏忽造成的差错。
吕英通过住院病历档案找到同一产房那位产妇,那女孩姓俞,巧的是俞姓女孩与丁琼同在新昌县澄潭中学同一年段读书,并且同住一幢宿舍楼,一个住二楼、一个住三楼。吕英说,俞姓女孩的确很像前夫丁炎。有人建议,俞姓女孩与丁琼同时去进行DNA鉴定,那就真相大白了。但是,俞家否认女儿被“掉包”,不同意去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后,丁炎与丁琼断绝了父女关系。为了不让别人指指点点,丁琼办理了更名手续,将丁琼改为吕某。丁琼学习成绩一直不错,在高一时成绩在年段中排名90多名,亲子鉴定后她的成绩一落千丈,下降到了300多名。本来有希望考入重点大学的她,才考了517分,只能读第三批。
更为重要的是,吕英至今不知其亲生女儿的下落,丁琼至今不知其亲生父母为何人,无法与亲生女儿、亲生父母团聚、生活。
律师分析
一、亲子关系
亲子关系即父母子女关系。法律上是指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父母与子女是血缘最近的直系血亲,是家庭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父母与子女之间具有广泛、深刻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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