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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法治团场的构建/贺胤应(2)
权利在团场职工群众之间得到和谐的配置。权利是相对义务而言的。古代社会,在自然经济、专制政治及相应的伦理文化背景下,义务是主导性矛盾,义务是本位;而近现代社会,在商品经济、民主政治及相应理性文化的背景下,权利本位成为社会发展的要求,进而,在法治社会中,权利本位是重要理念之一。建设法治团场,就要使权利本位的理念落到实处,除了前面提到的必须限制团场相关管理部门权力、保障职工群众的权利外,还必须使权利在团场职工群众之间得到和谐的配置,使团场职工群众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政治经济文化权利、明白自己和别人相比有哪些权利上的差异、懂得如何依法行使和捍卫自己的权利,促进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民主得到充分发扬,职工群众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管理团场和连队事务。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制度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法治社会必然是一个民主的社会。建设法治团场,充分发扬民主必然也成为一项重要内容。具体是指,一要依法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团场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其管理团场的作用,落实广大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二要健全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和完善团、连务(社区)管理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和舆论监督作用。三要加强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切实推进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民主选举连队(社区)领导干部制度。 四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职工群众参与管理团场和连队事务的其它途径,切实保障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利,促进团场的民主政治建设。
二、构建法治团场的意义
1、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重要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一项基本的治国方略。建设法治国家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是一个历史过程,同时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的协同努力以及全国各个地方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才有可能取得成功。自1990年3月国家批准兵团计划单列,对兵团的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后,兵团的重要战略地位逐步明晰,明确指出兵团是一个集政治、经济、社会诸多职能为一体的党政军合一的特殊组织,行使省一级行政单位的职权 。可见,就行政区划角度来看,兵团是中国省级行政单位中重要的一部分,属于全国一盘棋中的一个棋子。去年,胡锦涛同志在考察新疆时强调指出,兵团在新时期要发挥好三大作用。三大作用中,建设大军的作用固然重要,可以为构建和谐兵团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兵团的经济总值在全国占的份量还很小,而中流砥柱和铜墙铁壁的作用却不容忽视,无法替代。没有新疆的稳定和祖国的统一,就会影响全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兵团在这两方面发挥着特殊作用。要更好地发挥这三大作用,兵团应当将法治建设作为战略之一,积极参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体到兵团的特殊情况,建设法治团场应成为其中具体目标。综上所述,法治团场的构建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要的不可分割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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