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法治团场的构建/贺胤应(3)
2、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的内容。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出发,明确了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确立了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提出了和谐社会六大特征,其中第一大特征就是民主法治。可见,法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实现和保障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整体和谐。构建法治团场,使民主法治在农牧团场得到切实的落实,同时也就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是建设屯垦戍边新型团场的重要内容。
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重大历史任务。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结合兵团的特殊体制、特殊使命等实际情况,兵团党委五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确立了建设以“经济发展、生活富裕、场风文明、环境良好、管理民主”为目标的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建设屯垦戍边新型团场是兵团落实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决策的具体行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治经济,兵团经济要紧跟上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实现又好又快的协调、稳步发展,职工群众要尽快实现生活富裕,都离不开法治团场的构建。只有依法严厉打击团场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调解邻里、亲属间矛盾纠纷,团场的良好风气才能顺利树立。环境要良好,一方面要善于保持,实行清洁生产,努力实现废物的循环利用,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形成资源节约的增长方式和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另外一方面还需要从法律的角度去规制一些破坏环境的行为。要扩大职工群众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基层民主权,推进团务、连务公开,发挥团场职工代表大会作用,落实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均需要通过法律法规予以明确,从制度上予以保障。可见,构建法治团场与建设屯垦戍边新型团场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后者涵盖前者。
三、构建法治团场几点思考
(一)加强立法建设,切实做到有法可依。
建设法治,第一步就是要加强立法,切实做到有法可依。在构建法治团场过程中,兵团的立法机关要多深入基层广泛开展立法调研,适时出台一些新的法律法规的实施细则和规定,为团场的管理、经济的发展打好基础。其次,兵团的有关部门要结合兵团的特殊体制,从发展的高度,多向有关的立法机关提一些法律法规议案,为兵团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第三、要对现有的地方性规定、文件进行一番清理,使与兵团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地方性规定、文件尽快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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