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几点思考/徐凤林(2)
二、存在问题
问题一:资金投入不足。社区干部工资过低,办公经费不足,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
问题二:工作准入机制尚未建立。一些部门对社区是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认识不够,把社区当成政府延伸机构,违反工作准入制度,强行进入社区。
问题三:业主委员会机构设置不健全,物业管理形同虚设。
三、几点对策
对策一:提高思想认识, 进一步提高社区建设水平
要充分认识社区建设的重要地位,围绕开展“五有一创”工程活动,把社区建设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纳入重要日程,认真研究,统筹规划,综合施策,强力推进。要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定期分析社区建设工作形势,努力形成政府职能部门参与、社区党组织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推进社区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不断提高社区建设水平。
对策二:规范准入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统筹管理
要建立和完善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协调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工作准入制度,在责、权、利统一的前提下,拓宽社区服务功能,实行网格化、无缝隙管理。建立相应的工作准入机制,理顺社区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明确政府职能部门、街道在社区管理、社区服务方面的职责与权限,科学界定社区管理和服务范畴。制定具有前瞻性的社区发展管理规划,促进政府管理和指导社区工作更加规范有效。
对策三:完善用人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
要选好配强社区领导班子,培养一批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具有开拓奉献精神的社区干部。加强协会组织、中介组织和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理顺领导关系,建立社区干部和社区工作者日常化管理考核机制。要认真落实社区干部的工资报酬,解决其后顾之忧。积极开展社区干部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管理社区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支爱岗敬业,素质过硬,服务百姓,群众拥护的社区干部队伍。
对策四:强化措施保障,进一步打造精品社区
要加大社区建设经费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元投入为辅的保障机制。发挥民间慈善组织、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在筹措资金方面的作用,广泛吸收社会资金,鼓励社会各界捐赠赞助,统筹财力、物力开展社区建设,妥善解决社区建设资金和办公经费不足问题。要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提供社区办公用房政策规定,解决社区无办公用房、办公场所远离居民区不方便群众办事问题。要进一步健全业主委员会组织机构,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加大对物业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力度,认真解决小区楼房弃管问题,全力打造精品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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