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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商业秘密的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唐青林(5)

对企业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的建议
商业秘密权利人在起诉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时,应当将商业秘密罪的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区分开来,从商业秘密罪的举证责任以及最终的赔偿能力角度来讲,这既有可能,也有必要。一般来说,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或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或者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都只能作为侵权人的个人犯罪,而不能以单位犯罪论处。

相关商业秘密专项法律问题
1、单位犯罪的立案标准?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按照本解释规定的相应个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的三倍定罪量刑”。可见,单位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以对权利人造成150万元的损失,为侵犯商业秘密罪的立案标准。
本案中,经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及北京同力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依职权对显业公司的商业秘密独家许可转让费进行评估和鉴定,证实显业公司的商业秘密独家许可转让费是273万元,超过了单位犯罪150万元的起刑标准。因此,法院对成都麦特莱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的侵犯商业秘密罪予以认定。

法条链接
1、《刑法》
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第二条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第三条 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3、《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应当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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