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决定成败 ——浅谈律师事务所法律业务投标书的制作/李君友(4)
2014年6月16日,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司法厅发布的鲁价费发〔2014〕84号《关于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6月30日。该收费标准对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办理刑事诉讼案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规定了律师收费的幅度,实行国家指导价。
对于非诉讼业务收费,可以参照2013年11月27日山东省律师协会下发的《山东省律师行业非诉讼业务收费指导意见》。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可采用年度计时收费方式。不采用计时收费方式的,可根据预计的律师工作时间、顾问单位上年度营业额、顾问单位法律风险程度、律师法律服务水平等因素确定年度收费额。大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费每年最低10万元,对小微企业、非经营性单位、经济欠发达地区顾问单位可适当降低收费。常年法律顾问单位重大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按照计时或计件方式另行收费。
(二)本次招标法律服务非诉讼日常法律服务实际是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诉讼、仲裁法律服务可能是个案代理,也可能是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中的诉讼、仲裁法律服务。
本次招标报价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非诉讼日常法律服务,共计17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7×100。另一部分是诉讼、仲裁法律服务共计8分,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8×100。由此可见,投标报价的分值共计25分,占总分值25%。
确定合理、合规的非诉讼日常法律服务的价格非常重要。本次投标非诉讼日常法律服务最低报价为“0”,显然“0”报价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将造成其他投标人的报价都为“0”,“0”报价的投标成为废标。本次投标非诉讼日常法律服务最高报价为20万元/人,有效的非诉讼日常法律服务最低报价为“0.5万元/人”, 最高报价投标人该项得分=(评标基准价0.5万元/人/投标报价20万元/人)×17×100=0.425分,该投标人因报价过高而出局。本次中标的40家律师事务所的非诉讼日常法律服务一般在1-3万元/人。
另一部分是诉讼、仲裁法律服务的报价。包括涉及财产关系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及涉及财产关系国家赔偿案件两类。招标人的招标意图是要求投标人根据《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对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代理行政诉讼案件、代理国家赔偿案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规定的收费幅度选择投标明细、确定投标数额。投标人大多是按照诉讼、仲裁个案代理计算的投标明细。中标的40家律师事务所投标价一般在60-130万元,是比较合理的投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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