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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中的著作权法律风险防范/董世连(6)
签署著作权许可或者转让合同,首先应该审核作品权属资料。著作权许可人或转让人应该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作品的合法拥有者,这是保证著作权许可或转让合同有效的基础要件之一。为审查许可人或者转让人是否是作品的著作权人,应该要求权利人提供权属证明、合法的作品来源及权利使用的说明,并附有著作权人的权利许可使用(含费用支付)的申明材料。权属证明可以是原图、草稿、创作说明、合法出版物等有效资料。企业应将上述资料存档保管。
另外,该类合同应含有相关的“罚则”或者“知识产权侵权”条款。在相关的“罚则”或者“知识产权侵权”条款中,许可方或者转让方应保证被许可人或受让人不受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侵权指控,并明确约定被许可人或受让人受到第三方侵权诉讼时,被许可人或受让人的处理方案。例如,当被许可人或受让人受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侵权指控通知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许可方或者转让方,许可方或者转让方应自费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行动:1、解决该类通知、索赔或者诉讼,在必要时与第三方协商以获取许可;2、直接委派人员在相应法院抗辩索赔或应诉。同时应当对出现侵犯第三方权利时,给受让让或者被许可方遭受损失进行补偿, 并对损失计算方式进行约定。
因为著作权权利的抽象性,著作权的管理涉及很多环节,法律风险的防范也应以一定的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为基础,本文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几个环节进行了分析,希望企业知晓运用遵守法律的相关规定,尊重他人权利、保护自己权益,避免著作权法律纠纷的产生。


  (作者:董世连律师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资深专利代理人,商事与经济委员会委员,著作权专业委员会委员
电话:13910629206,邮箱:law01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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