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撤销和变更/王克先(2)
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遗嘱应由遗嘱人亲自作出。
4、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
5、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
相应的,遗嘱有效要件有:
1、遗嘱人有遗嘱能力。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4、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5、遗嘱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以上要件仅指遗嘱有效的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律的规定,遗嘱的形式如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发生预期的法律效力。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即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才适用。
二、遗嘱类型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规定了五类遗嘱:
1、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是指公证机关根据遗嘱人的申请,对遗嘱人所立的遗嘱经过审查,予以公证,出具公证书的遗嘱。
2、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的书面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全文,并在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亲笔签上本人姓名。
死者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3、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是指遗嘱人委托他人代为自己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由代书人根据遗嘱人的口述代为书写,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书写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是指用录音设备将遗嘱人对其遗产所作处分的口头表述录制下来的遗嘱。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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