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付拆迁中违章建筑行政强拆?/王卫洲(8)
2、立案审批表。证明被告查处原告经过立案审批。
3、询问调查通知书及回证。
4、现场勘验笔录。
5、现场勘验图。
6、询问调查笔录。
I、泗河街道办事处证明。
8、泗河街道西关街社区居委会证明。
9、泗水县住建局证明。
10、询问调查说明。
II、现场勘验照片。
12、案件终结报告。
13、领导审批意见会签表。
14、案件处理审批表。
15、责令改正通知书及回证。
16、催告书及回证。
17、泗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对泗河街道办事处西关街 王xx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的批复》。
18、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及回证。
19、公告。
证据3-19证明被告作出行政决定的事实清楚、程序合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 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证据20证明认定原告行为违法及被告作出行政决定的法律 依据。
21、光盘。证明送达文书程序合法。
庭审中,被告提交证据22,2009年部分个人建房规划许可 证存根,反驳原告关于泗水县没有办理过建房规划许可证的主
张。原告王xx诉称,1、原告的房屋依法不属于违法建筑。根 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中纪委《关 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2011年3月 17曰中纪办【2011】8号X国务院《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 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等规定,原告的房屋建于2007 年,早于《城乡规划法》实施日期,同时,在泗水县拆迁补偿 部门曾对原告进行了评估补偿,故原告所建房屋不应认定违法 建筑。2、原告不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政府执法不规范 造成,属于历史原因,被告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认真做 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的精神。3、被 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目的违法,是为实施拆迁引发的行政强制 决定。4、被告违反《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未向原告下达 行政决定就向原告下达强制执行决定书,系程序违法。5、被告 违反《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未经合法催告程序。综上,被告作出的城管行政执法行政强制 执行决定书(泗执强字1:2013〕第030157号)违法,请求人民法 院:1、判决撤销被告作出城管行政执法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泗 执强字【2013】第030157号)的具体行政行为;2、责令被告停 止强制拆除行为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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