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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社《方圆律政》杂志专访食品安全律师/熊美琦

【原标题】刘新武:做食品安全专职律师
作者:熊美琦 来源:圆律网http://www.fylz.com.cn/rwft/201408/t20140814_1443519.shtml
  古人云:“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关乎中华民族的兴衰荣辱。
  从2006年的“红心鸭蛋”事件到2008年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从2010年的“地沟油”事件到2011年的“瘦肉精”事件,食品安全问题屡次冲击国人的道德底线,揪人心弦。
  6月2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在京举行,会议首次审议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据悉,这次修订将完善食品安全配套法规制度,大幅提高食品安全违法成本。
  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中律师的角色”论坛上,有观点认为中国食品安全律师对维护食品安全作用巨大,将成为律师队伍的生力军。
  江苏恒久律师事务所刘新武律师是一位从事食品安全的律师,曾具有18年食品一线企业工作经验,足迹遍布北上广,并创建了我国首家食品安全律师网www.foodslawyer.com。“律师在维护食品安全中作用巨大,是任何其他群体无法代替的,但律师在从事食品安全法律服务时往往会遇到很多困难。” 刘新武说。

  方圆律政:您曾在一线食品企业从事工作,后来为何选择了从事律师职业?
  刘新武:三鹿事件曝光后,我发现国内没有食品专业出身,同时具备多年一线工作经验的复合专业型食品安全专职律师,于是我决定攻读法律改做食品安全专职律师,食品行业确实需要懂食品的律师,律师行业更需要懂食品的律师。
  方圆律政:在您看来,律师在维护食品安全中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
  刘新武:律师在维护食品安全中发挥的作用是巨大的,是任何其他群体无法代替的。特别是专业从事食品安全的律师,不仅应具备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还应具有食品行业的专业知识及一线食品行业工作经验,了解法律及食品两个行业的行业规则。律师长期游走于两个行业之间,就能够及时全面的了解两个行业的各种情况,能为不同行业搭建上下沟通的桥梁。总之,律师在立法、执法、司法、行政管理、食品企业管理、消费者维权等等整个食品安全管理链中都是发挥着不可或缺的、至关重要的作用。
  方圆律政:在中国人民大学的会议上,有专家提到食品安全律师将成为律师队伍的生力军。但目前的情况是,食品安全在律师界一直遭遇冷遇,专业从事食品安全的律师寥寥无几,也没有专业从事食品安全的律师事务所,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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