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劣种子和伪劣产品罪/武合讲(3)
《种子法》规定的产地与标签标注内容不符的假种子,不属于《刑法》规定的4种伪劣产品中的任何一种。以销售产地与标签标注内容不符的假种子为由,追究行为人销售伪劣种子罪的刑事责任,适用法律错误。
(二)使用他人种子包装袋和种子标签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经营许可证编号的假冒种子案件简析。
《种子法》规定,销售的种子应当加工、分级、包装。销售的种子应当附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注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编号等事项。经营的种子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买卖、租借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责任。《产品质量法》规定,生产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综上,依据《种子法》和《产品质量法》规定,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经营许可证编号的,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刑法》没有关于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经营许可证编号的规定。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经营许可证编号的,不属于《刑法》规定伪劣产品。司法机关以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经营许可证编号为由追究5名被告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适用法律错误。
(三)以优良品种种子冒充不良品种种子的品种与标签标注内容不符的假种子案例简析。
品种名称是《种子法》第35条所规定的必须标注内容。品种是指经过人工选育或者发现并经过改良,形态特征和生物学特征一致,遗传性状相对稳定的植物群体。品种名称就是指栽培品种的名称。品种名称可以是种子经营者利用它客观地向种子使用者传递品种信息,塑造产品形象和企业形象,也可以利用它错误地传递品种信息,欺骗和误导种子使用者。案例一就是种子经营者利用品种名称欺骗和误导种子使用者的典型案例。因为JX1号是授权品种,为规避品种权保护制度,逃避品种权人和种子管理机关的打击,欺骗种子使用者,MXR将授权品种JX1号的种子装入非授权品种ND305的包装袋内标注品种名称ND305的包装种子进行销售。该种子属于《种子法》第46条规定的品种与标签标注内容不符的假种子,应当依据《种子法》第59条规定追究行为人经营假种子的行政责任。
因为JX1号较ND305优良,所以以JX1号的种子冒充ND305的种子,不属于《刑法》规定的“以次充好”的伪劣产品;又因为该种子是各项质量指标都符合国家规定种用标准的真实的种子,所以该种子不属于掺杂、掺假或者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伪劣产品。以优良品种种子冒充不良品种种子的假种子,不属于《刑法》规定的4种伪劣产品中的任何一种。以销售优良品种种子冒充不良品种种子的假种子为由,追究行为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适用法律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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