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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滞留移民强制搬迁实务探析/王克先(6)
第六十条第一款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缴纳申请费。强制执行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②《行政诉讼法》第九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六条 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
(三)申请人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四)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人;
(五)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六)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七)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第八十七条第一款 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八十九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由申请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受理。
基层人民法院认为执行确有困难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执行;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由其执行,也可以决定由下级人民法院执行。
第九十五条 被申请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
(二)明显缺乏法律依据的;
(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
3、申请强制执行主体
根据《行政强制法》及《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主体是作出责令限期搬迁决定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
4、申请强制执行前提
被责令限期搬迁人收到责令限期搬迁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责令限期搬迁决定,作出责令限期搬迁决定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另一种情况是,被责令限期搬迁人只提出行政复议(复议决定维持责令限期搬迁决定)不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该规定,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或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未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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