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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滞留移民强制搬迁实务探析/王克先(7)
要点:一是,被责令限期搬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或只提出行政复议(复议决定维持责令限期搬迁决定)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决定;二是,经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催告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被责令限期搬迁人仍未履行义务;三是,十日以内的期限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5、申请强制执行期限
根据《行政强制法》,被责令限期搬迁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决定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法》对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作了较大的改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八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而《行政强制法》规定是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司法解释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法律适用规则,2012年1月1日《行政强制法》施行后,应当遵循三个月的申请期限。
责令限期搬迁决定送达后,经过三个月,被责令限期搬迁人的起诉期限届满,未申请复议,也未提起诉讼,又不搬迁的,作出决定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才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没到三个月,被责令限期搬迁人仍有可能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此时不能申请强制执行。
而另一方面,如果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又过了三个月,还没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话,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已经届满,作出决定的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移民管理机构也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了。
6、强制执行申请书
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五条,《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一条规定,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应当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提供如下证据:
(一)作出责令限期搬迁决定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二)责令限期搬迁决定送达凭证、催告情况及被执行人、直接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材料;
(四)申请强制搬迁的房屋及占用土地具体状况;
(五)被执行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址及与强制搬迁的房屋相关财产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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